为全力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天祝县公安局持续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及时查处一起网络暴力案件,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天祝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巡查发现,本地某网络平台用户“俺是农村人”在网络短视频平台发布不实内容,对他人进行公然辱骂,给受害者以及身边的人带来严重后果。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固定证据,经询问,违法嫌疑人张某对其在网络平台上公然侮辱他人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之规定,天祝县公安局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天祝公安提醒:在信息网络平台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辱骂他人的,属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抵制网络暴力,传播公平正义,让网络成为传播正能量的平台。
来源:平安天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