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情 通 报
12月19日,辖区网民王某、苏某、马某三人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涉震类不实信息。经公安机关核查,王某、苏某、马某三人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故意编造、散布涉震类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王某、苏某、马某三人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正所谓“人言可畏”,造谣传谣,扰乱的是人心,影响的是社会正常秩序,切勿在网络上制造和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视频等不实内容,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
庄浪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22日
来源:庄浪公安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