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的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的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鼓励、支持发展足球、冰雪、山地户外、水上、汽车摩托车、航空、赛马等以资源禀赋为依托的运动项目,推动具有区域特色的体育产业发展……9月23日,《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方面,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体育课,并将体育课列为考核学生学业成绩的科目。学校应当扶持和发展体育传统特色项目。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体育运动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体育场地、器材和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适时予以更新。学校体育场地应当保障体育活动需要,不得随意占用或者挪作他用。
体育产业方面,扶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发展,鼓励引进、培育、发展体育用品企业,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发新型体育用品,提升体育用品制造业整体实力。培育以竞赛表演、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经纪等为主体的体育服务业,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健康生活需求。
保障条件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各级各类体育场地设施,优先保障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和配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优惠。
来源丨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