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辖区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请广大居民朋友非必要不离兰、非必要不外出,自觉做到不串门、不会客、不扎堆、不聚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二、请广大居民朋友强化个人防护,勤洗手、常通风,做好家庭清洁消毒;密切关注我区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城关发布”“观金城”等新闻媒体发布的涉疫人员活动轨迹信息,如有相同轨迹,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三、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主动参加核酸筛查,按照所在地街道社区安排,有序进行核酸采样。外出采样期间规范配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采样完毕迅速离开采样点,返回家中。
四、全区各类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认真核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情况,做好通风消毒、督促戴口罩、严禁人员扎堆等措施;全区各类餐厅饭店要尽量避免人员堂食,引导就餐群众打包回家就餐。
五、请广大居民朋友履行好个人防控责任,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街道社区疫情防控管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定信心、齐心协力,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共同筑牢坚固的疫情防控坚强防线,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兰州市城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9日
兰州市七里河区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辖区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居民朋友非必要不离兰、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出现病例的地区。有风险区域旅居史人员,以及接到疾控部门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或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主动参加核酸筛查,按照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安排,有序进行核酸采样。外出采样期间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采样完毕迅速离开采样点,返回家中。
三、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扫“小兰帮办”。全区各类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认真核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情况,做好通风消毒、督促戴口罩、严禁人员扎堆等措施;全区各类餐厅饭店要尽量避免人员堂食,引导就餐群众打包回家就餐。
四、广大群众要从自身做起,坚持做到不聚集,非必要不去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减少停留时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请广大居民朋友密切关注我区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云上七里河APP”和“七里河发布”等权威新闻媒体发布的疫情信息,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和配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兰州市七里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9日
兰州市安宁区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辖区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居民朋友非必要不离兰、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出现病例的地区。有风险区域旅居史人员,以及接到疾控部门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或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主动参加核酸筛查,按照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安排,有序进行核酸采样。外出采样期间规范配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采样完毕迅速离开采样点,返回家中。
三、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扫“小兰帮办”。全区各类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认真核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情况,做好通风消毒、督促戴口罩、严禁人员扎堆等措施;全区各类餐厅饭店要尽量避免人员堂食,引导就餐群众打包回家就餐。
四、广大群众要履行好个人防控责任,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街道(乡镇)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请广大居民朋友密切关注幸福安宁APP、“安宁发布”等权威新闻媒体发布的疫情信息,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和配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定信心、齐心协力,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共同筑牢坚固的疫情防控坚强防线,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兰州市安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0日
来源:观金城、七里河发布、兰州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