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做好当前外防输入工作的通告
(陇南市)
为了有序衔接“五一”期间疫情防控政策,持续做好当前“外防输入”工作,严防疫情输入风险,按照全省“外防输入”最新政策要求,特发布通告如下:
一、保持从严从紧防控态势。针对当前全国疫情形势变化,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克服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工作不足等问题,时刻保持防止疫情反复的高度警觉,进一步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清零成果。
二、筑牢外防输入防控防线。继续严格执行从省门到家门“落地查”“落地采”“落地控”的闭环管控措施,保持“两站一场”、国省道主干线公路入口设立的交通查验点、核酸采样点、人员转接专班机构不撤、力量不减、机制不变。对来陇返陇的红码、黄码人员,继续分别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有疫情省份绿码人员抵陇后(长途货运司机除外)继续实行“3+2”(3天临时留观、2次核酸检测)措施;无疫情省份绿码人员抵陇后落实“3+2”(3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措施;凡省外来陇返陇人员,均须查验两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提前3天报备、抵陇后7日内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省内来陇返陇绿码人员,查验两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即可。
三、严防疫情隐匿传播风险。要充分发挥核酸检测筛查预警作用,建立重点场所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制度,凡参加会议活动、进入医疗机构和“两站一场”的,须持48小时核检阴性证明;凡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娱乐、旅游景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场所和乘坐公交、地铁、出租车的,须持一周内核检阴性证明。各县区要继续增加核酸采样点,每个社区至少设置1个采样点,最大化满足检测需求,提升核酸筛查时效。
四、持续控制聚集性活动风险。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50人以上线下聚集性活动的,要落实参与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并提前报备。要引导居民不聚集、不扎堆、少聚餐,举办5桌以上宴会的需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参加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景区景点继续按75%限流开放,继续暂停开展与有本土疫情省份的跨省组团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五、持续强化重点行业疫情防控。学校、“两站一场”、商场超市、冷链物流、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等行业,要继续织密核酸筛查、查码验证、临时留观等防控网,坚持员工(学生)每周一次核酸检测,未按期核检的,可进行赋码提醒。加强对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物流快递业人、物、环境的检测消杀,对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和国际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全部实行闭环管理。
六、持续提升群防群控能力。继续通过新媒体、户外广告、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前往疫情地区、不网购涉疫地区商品、遵守防疫规定,保持居家勤通风、常消毒等防疫好习惯,督促群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继续做好办公、公共场所清洁消毒扫码查验。
本通告自即日起执行,截止时间将视本轮疫情“清零”形势,适时调整。请广大群众继续理解支持防控政策,配合防疫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助力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携手护卫健康陇南。
陇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关于近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
(甘南州)
近期,青海省西宁市连续新发阳性感染者,疫情源头尚未完全阻断。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州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近期我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五一”以来,全州各县市认真落实全州“五一”期间疫情防控政策,保持了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为了有序衔接“五一”期间疫情防控政策(我州“五一”期间疫情防控政策执行截止时间为5月15日),按照省防控办要求,继续执行我省现行外防输入政策。即外省来州返州的红码、黄码人员,继续分别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对绿码人员(长途货运司机除外)继续实行“3+2”(3天临时留观、2次核酸检测)措施。
二、请4月30日以来有青海旅居史的来州返州人员,自查行程,落实个人报告责任,主动向交通查验点、宾馆酒店(招待所)、社区(村)、汽车站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请广大居民近期不要前往青海省,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单位或社区(村)报备,返回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四、请全州广大居民积极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核酸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
五、请广大居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接种疫苗,早接种、早保护,建立起群体免疫屏障。
七、广大居民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甘南州新冠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5日
甘南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办公室疫情防控提醒
5月15日0时至24时,四川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4例(为广安市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4例(其中巴中1例,乐山1例,达州3例,广安69例)。截至5月15日24时,本轮广安“5.9”疫情累计报告感染者513例,其中,确诊病例35例,无症状感染者478例,波及德阳市、乐山市、达州市。
截至5月 15日24时,四川省共有以下3个中风险地区: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康佳小区,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延胜村11组(原土垭村1组),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恒源东区U栋2单元。我州与四川省眦邻,交通便捷,人员来往频繁,疫情输入风险较高。甘南州新冠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您:
一、主动报备。请5月1日以来有四川省旅居史的人员尤其是有广安市旅居史的人员,或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来(返)州政策。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区人员来州返州,对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区来州返州人员分别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集中隔离措施。有疫情的省份来州返州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行“提前报”“落地查”“落地采”“落地控”和分类管理措施,对红码、黄码人员,继续分别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对绿码人员继续实行3天健康监测,期间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可有序流动。来州人员在抵州前1天须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抵州后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对因瞒报、谎报、迟报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非必要不出省。坚持“非必要不出省”,严控州内人员前往有本土疫情的省份,对于确需出行的,要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报批。返回后要落实3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措施。未经报批同意擅自外出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嗷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五、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儿童和成人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甘南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定西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38号)
5月15日0时至24时,四川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4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4例。截至5月15日24时,本轮广安疫情累计报告感染者513例,其中,确诊病例35例,无症状感染者478例,波及德阳市、乐山市、达州市。截至5月15日24时,四川省共有3个中风险区。
目前,全国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精准做好疫情“外防输入”各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继续执行“十个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主动报备。请5月1日以来有四川省旅居史的人员,尤其是有广安市旅居史的人员,或接到外省(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按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所有来定返定人员在抵定前1天须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抵定后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对因瞒报、谎报、迟报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2.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区人员来定返定,对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区来定返定人员分别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集中隔离措施。有疫情的省份来定返定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行“提前报”“落地查”“落地采”“落地控”,落实分类管理措施,对红码、黄码人员,继续分别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对绿码人员继续实行“3+2”(三天临时留观、期间两次核酸检测)措施,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可有序流动。
3.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4.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接种条件儿童和成人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定西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景泰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9号)
近期国内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与我省近邻的青海西宁、四川广安等地7日内确诊及无症状感染人数持续增多,外省流入我县涉疫快递数量较多,加之我县对外经济交流活动频繁,交通流量较大,境内居住的少数民族与青海、四川等地往来密切,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从严从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近期疫情防控有关事宜调整通知如下:
一、坚决筑牢“外防输入”防线
继续执行我县现行外防输入政策,做到措施不变、标准不降,积极倡导“非必要不来景”。所有省外来景人员,必须提前3天通过“白银快办”小程序进行报备,经目的地所在的乡镇同意后出具相关证明,在交通检疫点扫“白银快办”场所码、查验行程卡、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后,进行闭环交接,到达目的地后按照人群、地区分类落实管控措施。对无报备、报批手续的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劝返。运送生产生活重要物资的货运车辆按交通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所有宾馆酒店不得留宿未报备的外省来景人员,如发现未报备外省来景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县防控办。省内其他市州来景人员14天内如有涉疫省份旅居史,按外省来景人员政策执行。
二、严控疫情隐匿传播风险
充分发挥核酸检测筛查预警作用,继续落实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工作,交通、冷链、医疗等重点行业岗位人员按规定频次进行检测。建立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查验制度,凡参加会议活动,进入医疗机构的,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娱乐、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县域内公共交通工具的,须持一周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继续坚持进口水果备案、包装采样工作制度,采样结果正常后方可上架销售。进一步规划设置“愿检尽检”采样点,为市民提供便民采样服务。
三、严格监管快递流通渠道
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执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制度,按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并及时接种疫苗。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按规定接种疫苗的人员不得上岗。对快递企业分拣点(包括传输带、推车、货架等)、运输车辆、营业网点等场所进行环境采样,做到“隔日一检”;对进入我县的国际邮件全部采样检测,对国内邮件“批批抽检”,持续强化快递在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全面消毒消杀,切实做好快递运输车辆、接触环境、分拣环节的消毒消杀工作。提醒广大市民在接收快递时做好个人防护。
四、紧盯重点行业疫情防控
学校、“两站”、商场超市、冷链物流、农贸(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建筑工地等高暴露、聚集性场所,要严格落实核酸筛查、查码验证、通风消毒、人员疏导、临时留观等防控措施,坚持员工(学生)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对未按期进行核酸检测的,将进行赋码提醒。对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和国际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全部实行闭环管理。
五、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严控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确需举办50人以上线下会议等聚集性活动的必须履行报批报备手续,参加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继续倡导“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各类公共场所继续执行限流开放。
六、全力构筑全员免疫屏障
符合接种条件未完成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条件未完成加强免疫的人群,尽快做好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加强疫苗接种记录查验工作,凡进出小区、学校、医疗机构、两站一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或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把人员出入关,在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的同时,严格查验疫苗接种记录,对新冠疫苗到期“应接未接”的,第一时间做好动员接种和信息登记,并将登记信息推送其所在乡镇、村组(社区)或单位。
七、切实靠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对于不配合防控要求,不执行隔离规定,不如实报备、报告有关事项,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为其他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违规组织或参加违反规定的聚集性活动,编造、传播、散布不当言论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督导组、督察组及时跟进、督导问责。
以上措施自2022年5月17日起执行,截止时间视全国疫情形势调整。
景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来源:陇南发布 甘南日报 定西发布 景泰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