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二〇二二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做好2022年全省“三农”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更好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全省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政治责任,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大力实施强县域行动,加快推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三产融合、四化同步、城乡统筹,稳步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一、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毫不放松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今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000万亩以上、产量保持在1200万吨以上。扩大春小麦播种面积。大力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粮食单产和品质。推进黄河流域和河西灌区农业深度节水控水,大力发展以全膜双垄沟播技术为主的旱作农业。建设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和粮食安全产业带。
(二)稳步扩大大豆和油料作物种植面积。加大耕地轮作补贴奖励力度,集中支持适宜区域、重点品种、经营服务主体,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确保今年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在稳定油菜籽、胡麻、油橄榄等种植面积的基础上,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增加总产,提高食用油自给率。积极开展盐碱地种植油料作物试验示范。
(三)保障“菜篮子”产品生产供给。加大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能繁母猪稳定在65万头左右,防止生产大起大落。继续保持牛羊存出栏两旺势头,增加牛羊肉供给量,加快推进甘南等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抓好渔业生产。大力发展高原夏菜,扎实推进以戈壁生态农业为主攻方向的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提高蔬菜供给和应急保障能力,尽可能为全国蔬菜保供多作贡献。
(四)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调动产粮大县种粮积极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落实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稳步扩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创新粮食产销区合作机制。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以农业机械为主抓手,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五)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控。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制度,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深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惩治系统性腐败。加强智能粮库建设,强化粮食库存动态监管,促进人防技防相结合。严格控制以玉米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加工。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坚持节约优先,实施粮食节约行动,深入推进产购储运加消全链条节粮减损,强化粮食安全教育,反对食物浪费。指导支持农民科学储粮。
二、持续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六)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跟踪落实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制定和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七)加快推进以高标准农田为主的农田水利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全年建设高标准农田360万亩,其中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万亩。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高标准产业基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梯田宜机化改造、撂荒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跨省域补充耕地政策等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深入实施水利“四抓一打通”,抓续建、抓配套、抓更新、抓改造,打通最后一公里,用好现有水资源,加快推进引洮供水二期骨干、古浪县生态移民暨扶贫开发黄花滩调蓄供水工程建设,持续推进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城乡供水等项目建设,加快白龙江引水工程前期工作。推进昌马、景电、引大入秦等大型灌区现代化灌区建设,实施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积极挖掘潜力增加耕地,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支持在戈壁、沙滩、荒漠等适宜地区发展集成多种设施农业技术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扩大农业生产的可能性边界。分类改造盐碱地,支持盐碱地产业示范区建设。支持干旱半干旱地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
(八)全面实施种业振兴五大行动。坚决打好种业翻身仗,加快由种业大省向种业强省转变。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行动,完成农业种质资源年度普查任务,加快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和畜禽种质资源场(区)建设,开展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和利用,挖掘创制一批抗旱抗寒抗病、优质高产的种质资源和基因资源。实施种业创新攻关行动,推进肉羊、肉牛、玉米、马铃薯、蔬菜等生物育种,实行“揭榜挂帅”,建立政产学研用联动机制,按照储备一批、启动一批、鉴定验收一批的推进路径,力争2022年育成“平凉红牛”“河西肉牛”“天华美利奴肉羊”“定西马铃薯种薯”等新品种(品系),积极培育高产优质、籽粒机收的突破性玉米品种和粮饲兼用青贮玉米新品种。实施种业基地提升行动,坚持育繁推一体化,抓好振兴河西国家玉米制种基地建设,新建和提升玉米制种基地20万亩、马铃薯良种基地30万亩,建设5万亩高标准瓜菜制种基地。继续落实制种大县奖励政策,积极争取增加国家级制种大县和良种繁育基地县。积极推广生猪三元杂交、牛冻配改良、肉羊三级二元杂交模式,加快畜禽良繁基地建设步伐。实施种业企业扶优行动,以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集团为目标,推进优势企业和优质基地相结合,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优势种业企业承担种业科技攻关和国家种子基地、现代种业产业园、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大种业品牌培育推广力度,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实施种业市场净化行动,贯彻落实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实行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冻精等畜禽遗传物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强化农机装备研发和集成推广应用。聚焦农业机械关键薄弱环节、丘陵山区和设施园艺小型机械、特色作物高效专用机械等短板弱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大农机装备工程化协同攻关,力争较短时间内在玉米去雄剥皮、中药材种植、马铃薯收获、畜禽粪污全程机械化收集处理等领域实现突破。坚持走农机农艺相结合的路子,加大小麦、玉米、马铃薯、中药材等现代农机装备和现代农业技术集成应用水平。严格落实国家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探索开展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试点,通过累加补贴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服务公司等的服务功能,大幅度提升小麦、玉米、马铃薯、中药材全程机械化作业,加大畜禽粪污机械化示范推广力度。
(十)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充分利用戈壁、沙滩、荒漠等不适宜传统耕作的土地,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以戈壁农业为主的现代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农业。推进制苗育苗工厂化设施建设。鼓励发展新型生态循环设施养殖。推动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推广应用。
(十一)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修复水毁灾损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加强河道治理、沟渠疏浚和水库、泵站建设及管护。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大低温冻害、春旱、夏伏旱等防范力度,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确保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加强中长期气候变化对农业影响研究。
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十二)完善落实监测帮扶机制。坚持“抓住两头、做实中间”,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卫战。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及时排查发现返贫致贫风险点、风险因素和风险群体,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全覆盖,做到应纳尽纳。紧盯监测对象快速发现、评估核查、精准帮扶、风险消除等环节,对新发现易返贫致贫人口,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缩短认定时间。瞄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紧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就业、易地搬迁等薄弱环节,做到精准帮扶。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残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帮扶措施,织密兜牢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继续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十三)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坚持把产业就业作为脱贫人口增收的主渠道,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户特别是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有效嵌入产业链,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达标奖补等方式,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成果。持续推进脱贫人口转移就业,提高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逐步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持续巩固光伏扶贫成效。深化东西部协作,落实好津甘、鲁甘协作发展规划,持续加强产业协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协作,促进签约项目落地。延续支持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在高标准农田、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等涉农项目建设持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
(十四)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在23个国家级和16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组织编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做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选派,实行产业技术顾问制度,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监测评价机制。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信贷资金投入和保险保障。打好生态地灾搬迁攻坚战,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强化社区管理,促进社会融入,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十五)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拓展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域,深化区县、村企、学校、医院等结对帮扶。落实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创建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发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作用。
四、聚焦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强县域行动
(十六)着力打造富民强县战略性主导产业。以做大做强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为目标,以“三链同构”为抓手,以农产品加工业为突破口,持续推进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全力做好“产业转型、结构升级、要素聚集、链条锻造”四篇文章,开展农业现代化创新性引领性探索,调结构、提品质、促融合、强主体,坚持政府市场两手并用,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养、精深化加工、园区化集聚、科技化引领、品牌化营销,以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为引领,走根植于农业的三产融合发展路子,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把“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打造成富民强县的战略性主导产业,率先推动农业优先型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七)依靠科技突出优势做大产业规模。调整优化“牛羊菜果薯药”六大产业布局,进一步推动向优势区集中,加强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农机研发和示范推广应用,走现代农业技术、现代装备设施和现代信息集成融合推广应用路子,依靠科技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鼓励支持产业基础好的市县,建设千亩(千头只)示范点、万亩(万头只)示范片、百万亩(百万头只)产业带,创建一批产业大县,推动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打造跨乡连片、跨县成带、集群成链优势特色产业带。
(十八)突出抓龙头建园区促进三产融合。以产业链链长制链主制为抓手,实施龙头企业“2512”提升行动,按照用3—5年时间打造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200家、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50家、5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0家、百亿级龙头企业2家,全省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2000亿元实现翻番的目标要求,把绿色食品加工业作为主攻方向,通过“培引”两手发力,千方百计引进大型头部企业,加快培育骨干企业,有序跟进配套企业,推动强链延链补链迈出坚实步伐。采取新建一批、扩建一批、功能调整一批等方式,加快构建以国家级为龙头、省级为骨干、市县级为基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体系,持续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推动要素、项目、企业向园区集中,充分发挥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乘数效应,形成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发展格局,力争通过5年时间,打造10个以上百亿级产业大县,带动形成牛、羊、猪、果、薯等5个500亿级以上和蔬菜、中药材2个千亿级以上的省级特色产业集群,为大力实施强县域行动起好步、作出示范。
(十九)提品质强品牌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建立产地环境监测评价、营养品质特质监测评价和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评价及可追溯体系,厚植“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错峰头”的“甘味”农产品优质绿色安全底色,大力开展以省级“甘味”品牌为引领、市县公用品牌为支撑、企业商标品牌为根本的品牌体系建设。健全“甘味”特色农产品品牌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持续放大“厚道甘肃·地道甘味”品牌效应。加快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仓储冷链设施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特色农产品产地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信息发布中心、仓储物流中心,积极拓宽线上线下立体销售渠道,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加快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持续扩大农产品市场,引导农业企业“走出去”。
(二十)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把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与其带动小农户数量挂钩,健全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紧密利益联结关系,实现农民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对小农户的服务覆盖率。支持合作社通过统一服务带动小农户应用先进品种技术,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购买农机具、建气调库等贮藏设施,通过给农户提供托管代种代养、订单收购贮藏等服务,有效组织千家万户集中连片建种养基地,有效组织农户进市场,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
(二十一)拓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路径。鼓励各地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深度发展。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创建6个乡村旅游示范县,60个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定点采购等方式,建设一批乡村特色旅游村镇、农家乐、精品民宿,发展一批乡村旅游合作社。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实施“数商兴农”,完善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有效推动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提质升级,促进农副产品直播带货健康发展,提高农产品电商销售比例,扩大农产品网上销售规模。
(二十二)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继续落实各类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拓宽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渠道。发挥大中城市就业带动作用。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推动外出务工和返乡创业双向流动。大力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加大输转力度,提升输转质量。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范村级公益性人员管理,完善岗位政策,做好动态调整,更好发挥作用。
(二十三)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加快实施循环农业重大带动性工程项目。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和秸秆综合利用,持续实施农膜回收行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情况评价。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建设美丽河湖。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草原休养生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支持牧区发展和牧民增收,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研发应用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探索建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巩固长江禁渔成果,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强化水生生物养护,规范增殖放流。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支持平凉市抓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整市建设试点。贯彻落实乡村生态振兴的意见。
五、有序实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融合
(二十四)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县域内城乡发展。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推进乡村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县域内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以农村为腹地,统筹空间布局和城乡规划,做到乡村规划与县城、中心镇规划有效衔接,引导城镇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因地制宜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在规划引领下,推动形成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融合发展的格局。坚持差异化打造,引导各地把握村庄分类标准,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精准确定村庄类型,体现山水田园符号,力求做到“一村一特色、千村千面貌”,有条件的发展类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二十五)稳步推进乡村建设。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深化“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巩固提升示范创建成果,接续推进5个省级示范市(州)、10个省级示范县(市、区)创建任务,建成50个省级示范乡(镇)、新建500个省级示范村,持续开展市县示范行动。完善并兑现乡村建设示范创建奖补政策。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健全传统村落监测评估、警示退出、撤并事前审查等机制。保护特色民族村寨。实施农房改善行动和“拯救老屋行动”。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总结推广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有效做法。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以县域为单位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
(二十六)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歼灭战。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经济适用、群众接受的原则,城郊和建有污水管网的农村地区推行集中下水道水冲式卫生厕所,川区及群众居住相对集中的村落推行三格式、双瓮式等节水型卫生厕所,干旱、高寒山区及群众居住分散地区推广卫生旱厕,2022年实施改厕40万户。持续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人口集中、规模较大村庄,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就地利用处理。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
(二十七)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新建1万公里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00座、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000公里。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持续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农村供水水源保障工程、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配套建设水厂等调蓄设施,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供电能力和质量。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农村户用天然气。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加强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确保房屋运营安全。
(二十八)探索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应用。加强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加快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九)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移。统筹乡村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多渠道扩大乡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保障农村孩子就近入学(园)。开展“优教行动”,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促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提高乡村学校教育质量。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医保按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实现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动农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化建设和健康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运行安全监管,完善农村人口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落实对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分类资助政策。保障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推动建设县、乡、村三级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有入住需求的特困供养对象实现应养尽养,完成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民实事任务,鼓励在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日间照料、老年食堂、为老服务。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切实保障困难农民群众基本生活。
六、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三十)抓实建强农村基层组织。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乡镇、村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建工作信息化,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深入开展抓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抓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抓基层党内政治生活、抓基层基础保障,大力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治“村霸”和党员信教等“四抓两整治”行动。坚持党建引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的服务能力。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实现乡镇干部、在村干部、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全覆盖,加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深入开展市县巡察,强化基层监督,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组织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不断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发挥农民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创建一批乡村治理示范县、示范村镇。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全省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和乡村振兴“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三十一)创新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农村党员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平台载体,在全省乡村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探索统筹推动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的具体方式,修订完善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活动,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农家书屋提质增效,提升“百草园”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水平。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持续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五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主题实践活动。有效发挥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深化治理农村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专项行动。
(三十二)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组(社区)创建活动,创建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常态化开展农村扫黑除恶斗争,及时发现和打击“村霸”及其他各类违法现象。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构建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做好邻里矛盾、家庭纠纷化解工作,坚决防止农村大案命案等恶性案件的发生。加强农村宗教工作力量。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与乡村治理资源整合。开展农村交通、消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健全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
七、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十三)扩大乡村振兴投入。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支持,压实各级政府投入责任,进一步强化县级履行整合资金和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加强考核监督,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确保到2022年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计提比例不低于32%。支持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提高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储备质量。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
(三十四)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户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按市场化原则探索乡村振兴信贷计划,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探索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模式。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化解风险,改善省联社治理机制。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健全“政银担”融资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充分发挥省一体化融资信用平台作用,以信用促融资,推进农户信用贷款。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示范县建设,拓宽农村经济主体融资渠道。落实农业保险承保计划,持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快农业保险理赔速度,发挥农业政策性保险保障作用。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积极争取“保险+期货”试点工作。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
(三十五)着力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完善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开展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工程,推动乡村人才规模不断扩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启动“神农英才”计划,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分类实施乡村技能人才、电商人才培训计划,落实“万名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训计划。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对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健全完善耕读教育体系。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支持办好涉农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乡土人才。落实城市人才下乡服务乡村振兴的激励政策。
(三十六)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最大限度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探索发展“村级+企业”合作模式。加快落实保障和规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政策。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管理制度。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落实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
八、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三十七)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省级各部门推动乡村振兴责任,强化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做好中央对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项工作,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强化考核激励约束,对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通报奖励,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借鉴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开展《甘肃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总结评估。加强集中换届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三农”系统干部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三十八)加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建设。省、市、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推进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村振兴五大工作专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2个专责工作组分工落实重点任务工作机制,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省、市、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
(三十九)抓点带面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展开。落实“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任务,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坚持抓点示范,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展观摩交流学习等形式,营造乡村振兴实干争先、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鼓励基层首创。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甘肃行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来源:甘肃日报